關(guān)于《論自由》的讀后感
密爾所著的《論自由》,完成于1859年,該作品所論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會自由以及他們的權(quán)界關(guān)系。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關(guān)于《論自由》的讀后感給大家,歡迎大家閱讀!
論自由讀后感(一):
很薄的一本書,晦澀的長句,讓我如同咀嚼一塊生硬的糟餅,咽不下吐不出。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OnLiberty),更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也與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jīng)典文獻。這部著作的要義能夠概括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yīng)理解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密爾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quán)利界限,所以,1903年當嚴復第一次把《論自由》介紹到中國來時,書名就叫《群己權(quán)界論》。當我看到嚴復先生所翻譯的這個標題,似乎這更是密爾所要表達的主旨。
整本書的建構(gòu)清晰易懂,完全與其行文資料不同,開章引論,于后三章分述,末章敘述其應(yīng)用。在《論自由》一書中,密爾所謂的個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這也是他所論自由區(qū)別于前人如自然法學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會,而是獨立于社會之外的天賦權(quán)利。在老師在指定書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嘗試著去讀這本論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網(wǎng)絡(luò)上搜索,《論自由》是新聞傳播學必讀的課外讀物,事實如此,密爾本書的重點也在于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在第二章的末尾總結(jié)論證了思想言論自由在認識上的好處,那里有必要摘抄下來,因為這一系列的論證對推動自由主義的發(fā)展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義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聲譽。論證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見被迫緘默下去,據(jù)我們所能確知,那個意見卻可能是真確的。否認這一點,就是假定了我們自己的不可能錯誤性。不可能錯誤性的提出是密爾論證言論自由的重要論據(jù),沒有什么不可能錯誤,故而,任意意見都可能去發(fā)布。第二,縱使被緘默的意見是一個錯誤,它也可能,而且通??偸牵瑑?nèi)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題目上的普遍意見亦即得勢意見也難得是或者從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敵對意見的沖突才能使所遺真理有機會得
到補充。密爾在這第二點上確定了錯誤意見的存在的好處,它之所以存在是對既存真理的一種補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備性。第三,即使公認的意見不僅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實際遭受到猛烈而認真的爭議,那么理解者多數(shù)之抱持這個意見就像抱持一個偏見那樣,對于它的理性根據(jù)就很少領(lǐng)會或感認。這一點簡直是太有說服力,反對意見的提出,就會逼迫持有者去說服反對者,而一旦持有者沒有從根本上體會真理,那么只會被反對者所識破,只因為有反對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點,教義的好處本身也會有喪失或減少并且失去其對品性行為的重大作用的危險,因為教條已變成僅僅在形式上宣稱的東西,對于致善是無效力的,它妨礙著去尋求根據(jù),并且還阻擋著任何真實的、有感于衷的信念從理性或親身經(jīng)驗中生長出來。
密爾所宣稱的自由畢竟是離不開社會的,人是一個能夠自由發(fā)展的、任其隨自己喜好的態(tài)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務(wù)必區(qū)分自己自由的權(quán)利界限,在密爾的自由論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損害到他人的利益。這也是我所能讀懂的層次,在不干涉他人權(quán)利、不損害他人利益的狀況下,你是能夠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當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們的這種自由,密爾理論中,政府過多干涉人們自由,會增加政府的權(quán)力,必須程度上會使人們陷入崇拜權(quán)力的狀況,從而喪失自己的自由觀念,依附于政府,而人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發(fā)展,如前面密爾所述,意見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對的或者不同的意見在必須程度上對其真理性是有所幫忙的。我是這樣體會的。
密爾的理論就先談到那里,本篇讀書筆記,我用了“讀不懂”來形容我所認識的自由,當然既是形容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當今中國社會所謂的自由與民主,以及一些為人師所傳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國的民主自由是與當今世界所謂的民主自由有必須的距離,正如韓寒所講,在網(wǎng)絡(luò)上發(fā)表一些文章的時候,會有一個審批的過程,會有一些字會變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號,這都是在西方國家不能所遇見的狀況,這完全是政府干涉?zhèn)€人言論自由的鐵證。或許,是有太多人只看社會的這一面,在我看來,整個社會是前進的,總有一些手段是務(wù)必要實行的,一些人總是在試想如果中國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樣做,該多好,我想問,多好是哪里多好?體制要變,民俗要變,人們要被強迫地去理解所謂的民主自由,時髦的說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個人總要被周圍的環(huán)境所感染,會慢慢適應(yīng),會逐漸去放下自己這方面的暢想,逐漸同化,不橫向比,縱向比,這種變化是很客觀的,橫向比,我們只能興嘆,有時候,我反而感覺西方國家安全感不是很強,一切都放開,在適當法律下,誰明白誰哪天會情緒變化,對他人怎樣樣?
自由,感性來講,只要是簡簡單單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夠,必須要與自己過不去,那也沒辦法,有一批人在爭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這樣的人,正如密爾在《論自由》里所說的的另外一個層次,每樣東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進社會的進步的。
論自由讀后感(二):
把一本叫《論自由》的小冊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國19世紀的哲學家約翰·穆勒。在閱讀的過程中,想到一句《馬哲》教科書中的話:哲學是世界觀與方法論。論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論。
人類對自身有多不滿,就意味著人類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殘缺。同時,人類沒有出現(xiàn)比現(xiàn)實更糟糕的狀況,意味著人類某種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時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類則透過海量的探索,將這些碎片拼在一齊,并透過傳播、共享。這就有了主流與邊緣(異端)的分界,自由意味著讓主流之外的邊緣(異端)存在。這能夠算作是一種寬容,但其實際上是對真理的維護。穆勒對此作了詳細的論證。
異端可能是一種謬誤,可能是一種邪說,也可能是尚未被人們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樣,它要么刺激著現(xiàn)有的主流真理使其盡量不被教條化、概念化,它要么將在未來補充現(xiàn)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類對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話要說,但很多時候又似乎一無所知。如果70億的人類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機器,真理就會收縮;如果這是70億充滿個性、首創(chuàng)精神的鮮活的人,真理才會擴張。人類才有可能邁向終極目的地,如果有的話。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種彰顯個性的態(tài)度與行動,與眾不同,標新立異。它的原則是,如果不傷害到他人,能夠為所欲為;如果傷害到了別人,就需要遭受處罰,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由此可見,那些看似囚禁人們自由的監(jiān)獄,如果被正當使用,實際上也是維護自由的設(shè)施。
這就引出了社會對個人自由控制的限度問題。給我印象最深的一點是,教育。如果一種教育體系,它的存在是為了統(tǒng)治官僚機制輸送人才,它就是一種反自由的,其結(jié)果是,最聰明的人被聚集在一齊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舉制度,哪怕我承認它是一種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實現(xiàn)了社會階層之間的流動性,但它的結(jié)果必然造成官僚體系之外的,其余國民在自由領(lǐng)域探索活動的萎縮,如此,這個國家不會再有個性,不會再有首創(chuàng)精神,真理因此教條化,社會停滯。如果沒有英國的堅船利炮,這天的中國或許與過去兩千年的中國沒什么差別,當然好與不好,大家自己會有想法。
這本書寫在一個半世紀之前的英國土地上,如今的中國人讀起來,或有許多共鳴。聽我亂說,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萬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