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
典故大家應(yīng)該都了解吧,那典故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的內(nèi)容,歡迎閱讀
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1
有一次,曹操率軍經(jīng)過麥田,下令說:“士卒不要弄壞了麥子,有違反的處死!”軍中凡是騎馬的人都下馬,用手相互扶著麥子走,未想曹操的馬竟然竄進了麥地,招來手下的主簿來論罪,主簿用春秋的典故應(yīng)對說:自古刑法是不對尊貴的人使用的。曹操說:“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違反,如何能統(tǒng)帥屬下呢?然而我身為一軍之帥,是不能夠死的,請求對自己施予刑法。”于是拿起劍來割斷頭發(fā)投擲在地上。
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2
曹操十歲那年,有一次在龍?zhí)吨杏斡?,突然遇到一條兇猛的鱷魚。鱷魚張牙舞爪地向曹操攻擊,但曹操毫不畏懼,沉著地與鱷魚周旋。鱷魚無法下口,于是逃掉了。曹操回家后,沒有向家人提起鱷魚的事。后來,有個大人看見一條蛇而恐懼畏縮,曹操大笑,天真地說:“我在龍?zhí)杜龅谨{魚都不怕,你卻怕一條蛇,真是可笑!”眾人詢問,曹操以實相告,無不驚嘆少年曹操的膽略。
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3
曹操曾經(jīng)途經(jīng)曹娥碑下,楊修跟隨著(曹操)。石碑的背面題寫著“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個字。曹操問楊修說:“你知道這是什么意思嗎?”(楊修)回答說:“知道。”曹操說:“你先別說,等我想一想。”走出三十里遠的時候,曹操才說:“我已經(jīng)知道了。”命令楊修單獨寫出他所知道的。楊修寫:“黃絹,有色的絲織品,寫成字是‘絕’;幼婦,少女的意思,寫成字是‘妙’;外孫,是女兒的孩子,寫成字是‘好’;齏臼,受辛之器,盛納五辛的器具。五辛的另外一種解釋是蔥、蒜、椒、姜、芥;注:這不是受盡艱辛的器具,而是受(盛納)五辛的器具)。這說的是‘絕妙好辭’的意思。”曹操也寫下了自己的想法,和楊修是一樣的,于是贊嘆道:“我的才能比不上你,走了三十里路才明白(碑文的意思)。
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4
赤壁之戰(zhàn)前夕,曹操率大軍飲馬長江,與孫權(quán)、劉備聯(lián)軍決戰(zhàn)。是夜明月皎潔,他在大江之上置酒設(shè)樂,歡宴諸將。酒酣,曹操操取槊立于船頭,慷慨而歌。蘇東坡在《前赤壁賦》里稱其“釃酒臨江,橫槊賦詩,固一世之雄也”。
曹操的經(jīng)典故事5
曹操臨終前,留下《遺令》說:“我的婢妾和歌舞藝人都很辛苦,讓他們住在銅雀臺(遺址在今河北臨漳縣西南二十公里鄴城遺址內(nèi)),好好安置他們,在臺正堂上放六尺床,掛上靈帳,早晚上食物供祭,每月初一、十五兩天,從早至午,要向帳中歌舞奏樂。你們要時時登上銅雀臺,看望我西陵的墓地。余下的香可分給諸夫人,不用它祭祀。各房的人無事做,可以學著制作帶子、鞋子賣。”
后以“分香賣履”喻臨死不忘妻妾,唐朝詩人羅隱在《鄴城》中寫到:“英雄亦到分香處,能共常人較幾多。”宋朝才女李清照在《金石錄后序》曾言:“取筆作詩,絕筆而終,殊無分香賣履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