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辦理進出口經營權
上海辦理進出口經營權
在上海應該怎么樣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呢?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各是什么?學習啦小編把整理好的上海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進出口經營權申請流程與材料
一、進出口備案申請的條件
無論在注冊登記的內資企業(yè)還是外資企業(yè),其經營范圍里必須有進出口業(yè)務內容才可以申請進出口備案。
內資企業(yè)經營范圍只要這句話即可申請,“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
無論是在注冊外貿公司還是注冊普通的有限公司,只要經營范圍里有進出業(yè)務內容就能申請進出口備案。如果公司經營范圍里沒有這一條,那么則需要先辦理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手續(xù)后再申請。
二、進出口備案申請流程
1、外經委備案
2、海外備案
3、外匯登記
4、檢驗檢疫備案
5、電子口岸登記
6、出口退稅登記
三、進出口備案申請所需材料
1、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公章、法人章、報關專用章
6、公司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7、法人與操作員身份證與照片
8、其它材料
需注意的是,在取得進出口經營權后,企業(yè)要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則必須要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
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申請進出口備案所需的時間為30個工作日。
非法進出口經營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企業(yè)進行國際貿易,必須具有進出口經營權。
根據(jù)《對外貿易法》第9條的規(guī)定: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guī)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guī)定。
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xù)。在實踐中,企業(yè)如果沒有進出口經營權而進行對外貿易,所成立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我們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2003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曾經受理過一起國際貿易糾紛,即武漢市銀豐數(shù)據(jù)網絡有限公司、武漢有線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與許明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
在本案中,武漢有線電視臺(買方)與武漢銀豐公司(賣方)簽訂一份合同,合同約定,武漢有線電視臺向武漢銀豐公司購買一套美國CICSO公司生產的達科公司系統(tǒng)集成的電視寬帶網,總價為31,545,405.2元,交貨地點在湖北省武漢市,合同還約定了交貨期限、付款方式、產品數(shù)量、包裝、運輸與保險方式、仲裁、其他條款等。
1999年12月13日,武漢有線電視臺向達科公司出具一份委托書,委托武漢銀豐公司作為其外貿代理商,負責代表武漢有線電視臺和達科公司簽訂外貿合同,辦理設備清關、出口事宜,并按合同條款支付合同金額給達科公司。后來由于貨款支付問題引發(fā)糾紛。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武漢有線電視臺與武漢銀豐公司是買賣關系而不是委托代理關系。因為外貿代理關系的受托人必須是具有進出口權的單位,這是法律強制性的規(guī)定,違反該規(guī)定行為無效,有關無效主體之間的外貿代理權利義務不受法律保護。由于武漢銀豐公司不具有從事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權,則合同違反了《對外貿易法》第8條、第9條的規(guī)定,是無效的,最終使企業(yè)遭受巨大損失。
因此,,企業(yè)在從事國際貿易時,一定要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好進出口經營權,才能無后顧之憂。
進出口報關單的填制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guī)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xù)的法律文書。它的填制規(guī)則如下:
1、預錄入編號
指申報單位或預錄入單位對該單位填制錄入的報關單的編號,用于該單位與海關之間引用其申報后尚未批準放行的報關單 。
報關單錄入憑單的編號規(guī)則由申報單位自行決定。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的預錄入編號由接受申報的海關決定編號規(guī)則,計算機自動打印。
2、海關編號
指海關接受申報時給予報關單的編號。
海關編號由各海關在接受申報環(huán)節(jié)確定,應標識在報關單的每一聯(lián)上。
報關單海關編號為9位數(shù)碼,由各直屬海關統(tǒng)一管理。各直屬海關對進口報關單和出口報關單應分別編號,并確保在同一公歷年度內,能按進口和出口唯一地標識本關區(qū)的每一份報關單。
各直屬海關的統(tǒng)計、理單部門可以對歸檔的報關單另行編制理單歸檔編號。理單歸檔編號不得在部門以外用于報關單標識。
3、進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貨物實際進(出)我國關境口岸海關的名稱。
本欄目應根據(jù)貨物實際進(出)口的口岸海關選擇填報《關區(qū)代碼表》中相應的口岸海關名稱及代碼。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進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填報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代碼。
無實際進出口的,填報接受申報的海關名稱及代碼。
4、備案號
指進出口企業(yè)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或征、減、免稅審批備案等手續(xù)時,海關給予《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來料加工及中小型補償貿易登記手冊》、《外商投資企業(yè)履行產品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記手冊》(以下均簡稱《登記手冊》)、《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以下簡稱《征免稅證明》)或其他有關備案審批文件的編號。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加工貿易 報關單本欄目填報《登記手冊》編號;少量低價值輔料按規(guī)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填報“C 關區(qū)代碼 0000000”,不得為空;
2)凡涉及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征免稅證明》編號,不得為空;
3)無備案審批文件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于填報。
備案號長度為12位,其中第1位是標記代碼。備案號的標記代碼必須與“貿易方式”及“征免性質”欄目相協(xié)調,例如: 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征免性質也應當是來料加工,備案號的標記代碼應為“B”。
5、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xù)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打印報關單證明聯(lián)用,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于填報。
無實際進出口的報關單填報辦理申報手續(xù)的日期。
本欄目為6位數(shù),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
6、申報日期
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 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xù)的日期。
預錄入及EDI報關單填報向海關申報的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審單關員按實際日期修改批注。
本欄目為6位數(shù),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
7、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并執(zhí)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yè)或單位。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shù)字,指進出口企業(yè)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時,海關給企業(yè)設置的注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1)簽訂和執(zhí)行合同如為兩個單位,填報執(zhí)行合同的單位;
2)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3)進出口企業(yè)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代理進出口的,以代理方為經營單位。
8、運輸方式
指載運貨物進出關境所使用的運輸工具的分類。
本欄目應根據(jù)實際運輸方式按海關規(guī)定的《運輸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運輸方式。
特殊情況下運輸方式的填報原則如下:
1)非郵政方式進出口的快遞貨物,按實際運輸方式填報;
2)進出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貨物,按旅客所乘運輸工具填報;
3)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根據(jù)載運貨物抵達進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根據(jù)載運貨物駛離出境地的運輸工具填報;
4)無實際進出口的,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填報《運輸方式代碼表》中運輸方式“0”(非保稅區(qū)運入保稅區(qū)和保稅區(qū)退區(qū))、“1”(境內存入出口監(jiān)管倉庫和出口監(jiān)管倉庫退倉)、“7”(保稅區(qū)運往非保稅區(qū))、“8"(保稅倉庫轉內銷)或“9”(其他運輸)。
9、運輸工具名稱
指載運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工具的名稱或運輸工具編號。
本欄目填制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江海運輸填報船名及航次,或載貨清單編號(注:按受理申報海關要求填報);
2)汽車運輸填報該跨境運輸車輛的國內行駛車牌號碼;
3)鐵路運輸填報車次或車廂號,以及進出境日期;
4)航空運輸填報分運單號,無分運單的,本欄目為空;
5)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6)進口轉關運輸填報轉關標志“@”及轉關運輸申報單編號,其中以鐵路運輸方式轉關的,填報“@” 轉關運輸申報單編號 “/” 車廂號;出口轉關運輸只需填報轉關運輸標志“@”;
7)進出保稅區(qū)(運輸方式代碼“0”或“7”)填報保稅區(qū)名稱,進出保稅倉庫及出口監(jiān)管倉庫(運輸方式代碼“1”或“8”)填報保稅倉庫(出口監(jiān)管倉庫)名稱;
8)其他運輸填報具體運輸方式名稱,例如:管道、馱畜等,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為空。
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個運輸工具名稱。
10、提運單號
指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
本欄目填報的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載貨清單所列相應內容一致。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江海運輸填報進口提單號或出口運單號;
2)鐵路運輸填報運單號;
3)汽車運輸免于填報;
4)航空運輸填報總運單號;
5)郵政運輸填報郵政包裹單號;
6)無實際進出口的,本欄目為空;
7)進口轉關運輸應填報貨物進境時的提運單號,出口轉關運輸無法確定提運單號時,本欄目可以為空。
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運單時,應按接受申報的海關規(guī)定,或分單填報,或填報一個提運單號和多提運單標志及提運單數(shù),其余提運單號填寫打印在備注欄中或隨附清單。
以上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上海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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