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加盟店管理規(guī)范范文3篇
現在的加盟店越來越多,選擇加盟某一些已經成熟的品牌,跟著已經成型的品牌和企業(yè)文化成長,能夠發(fā)展的更加茁壯有力。然而在龐大的加盟大軍中,真正成功的卻少而又少。那是因為沒有在加盟時簽訂對自己有利的管理規(guī)范。加盟之初應該制定完整的管理規(guī)范。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連鎖加盟店管理規(guī)范范文3篇,就隨學習啦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連鎖加盟店管理規(guī)范范文一:
一、連鎖店組織制度
第一條 ××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 (以下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之關系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得以“××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yè)。
第三條 乙方為本事業(yè)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guī)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zhí)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約締結同時,乙方應交付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 乙方于簽約后,應接受甲方(企業(yè)統(tǒng)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布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辦理。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一)甲方對于乙方所屬的編制區(qū)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二)甲方應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三)甲方對于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鑒及建議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業(yè)績。
(四)甲方應制造或開發(fā)采購商品及營業(yè)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五)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tǒng)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的約定事項:
(一)應遵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的一切決議事項。
(二)每月至少應提撥1萬元以上的費用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此項活動并應交由甲方執(zhí)行。
(三)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商品、物品達1萬元以上。
(四)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給甲方。
(五)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向甲方報備,以不破壞整體企業(yè)形象為原則。
(六)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營業(yè)地點變更,代表人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九條 本合約解除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約在甲、乙雙方相互信賴與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對于本合約所訂事項亦應以善意方式予以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及甲方研訂。 第十一條 以上本合約諸條款,應相互確認而不能有所指責或不履行。本合約自甲乙兩方簽約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發(fā)給乙方下列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并遵守。
(一)××連鎖機構組織章程。
(二)經營決策委員辦事章程及議事規(guī)程。
(三)××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
本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連鎖權授予者:××企業(yè)公司所屬××連鎖機構 代 表 人:
地 址:
身份證編號:
(乙方)連鎖權授予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證編號:
二、加盟連鎖店規(guī)章制度
(一)基本理念
第一條 本加盟店是依協(xié)業(yè)與分業(yè)的原則,運用近代小組織的連鎖店以實現加盟店的經營合理化,同時真正能做到充分滿足消費者所要求的店鋪為基本理念。
(二)目 的
第二條 本規(guī)章是訂定××加盟店組織活動,經營合格的零售對加盟店本部(以下稱本部)的權利義務,加盟店的營運制度、經營管理制度與加盟店的權利義務等。
(三)組 織
第三條
(1)為統(tǒng)轄本事務,在××企業(yè)公司內設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設各種委員會,以籌謀業(yè)務的發(fā)展。
(2)(本部)
“××”商號、商標的登錄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組織的維持發(fā)展的運營方式、制度、規(guī)約,以管理統(tǒng)轄全體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鋪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實上的商圈內,有獨占(或優(yōu)先的)營業(yè)的權利,但須在所定的整體經營體制(和店鋪形態(tài))下,遵從本規(guī)章負有誠實經營的義務。
(4)(委員會)
關于加盟店的營運咨詢,在本部設置營運委員會,由本部從加盟者中指名擔任委員構成,并遵從另定的委員會規(guī)則營運。
(四)加盟資格
第四條 加盟店的加入資格,規(guī)定如下:
(1)與既加盟的會員主要商圈競爭。
基準在××公尺以上的離間距離(或在買賣關系,人口每×萬人設一店鋪)為原則,至于有無競爭關系則由本部認定的。
(2)要具備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鋪規(guī)模。
銷售場所面積及售貨金額的最低標準訂定:
面積:××坪以上;每月營業(yè)額××萬元以上。
(3)不得加入與本部實質上有競爭關系的其他連鎖組織。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適任經營者,必須專心經營。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誠實經營并接受本部的經營指導和援助。
(6)對于本規(guī)章要全面贊同,并全面參加本部為加盟店所舉辦的共同活動。
(7)經常要提出經營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動、積極為經營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條件
第五條 有前條資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條件如下:
(1)使用“××”的統(tǒng)一商號、商標,在店鋪安裝所訂的招牌、標識。
(2)加盟店應向本部繳納加盟金××萬元,此項加盟金不予退還。
(3)要接受本部的業(yè)務培訓。
(4)與本部締結加盟契約,并于契約書上蓋章。
(六)基本權力。
第六條 加盟店基本權力如下:
(1)使用“××”的商號商標經營店鋪。
(2)使用“××”的商標作廣告宣傳活動。
(3)經銷本部組織獨自開發(fā)的商品。
(4)施以內外包裝的統(tǒng)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經營技術指導,并按本部的指導要領營業(yè)。
(6)接受經挑選的統(tǒng)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給,并使用訂定的訂貨手冊。
(7)參加本部統(tǒng)一舉辦的宣傳廣告,促進銷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動。
(8)接受有關店鋪的新設、改裝的專門技術指導。
(9)參加本部計劃的教育訓練。
(10)接受經營計劃的策定及指導。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報。
(七)確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條 為增進加盟店的效益及確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獨有銷售技術。
(八)商品計劃
第八條 為確保前條的利益,下列事項由本部統(tǒng)一計劃、指導實施。
(1)商品構成計劃。
(2)商品陳列計劃。
(3)毛利計劃。
(4)銷售促銷計劃。
(5)廣告宣傳計劃。
(6)進貨補給計劃。
(7)其他關于店鋪管理計劃。
(九)商品供給
第九條 商品供給方法訂定如下:
(1)加盟店經銷貨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貨品要向本部進貨,以達進貨集中化。
(2)商品的供給,原則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統(tǒng)配給。
第壹拾條 有關提成計劃內容如下,提交“商品計劃委員會”統(tǒng)籌研究的。
(1)獨自開發(fā)共同商標的商品。
(2)加盟店屯積庫存商品的調配周轉。
(十)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 每月1日至月底所進的貨款,于次月5日以前匯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銀行,或將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貨的處理
第十二條 由本部所供給的商品及物品類,原則上不予退貨。但有下列的情形時,調換產品。
(1)本部承認的退貨期限內的特定品,但退貨所需的運費及其他損失,如本部無過失。其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2)本部擬訂銷售計劃指定商品的配額,在本部所承認的一定期間內不能售出時,此時也準用前項協(xié)書的規(guī)定。
(3)前項退貨商品貨款的支付,應依前條的所定每月份結算。
(十二)本部營運費用的分擔
第十三條 加盟店對于本部的營運費用應依下列方法分擔:
(1)會費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進貨金額的×%。
(十三)特定費用的負擔
第十四條 依前條負擔固定的營運費用外,加盟店應依下列基準,逐項分擔為連鎖事項的費用。
(1)共同廣告經費——實費或分擔。
(2)共同特賣經費——實費或分擔。
(3)各項活動經費——實費或分擔。
(4)調查、教育經費——實費或分擔。
(5)店鋪、廣告陳列品的設計及物品的費用——實費。
(6)其他特別指導援助的經費——實費。
(十四)保守的機密
第十五條 加盟店對于本組織的計劃、營運、活動等的實態(tài)及內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別對下列事項保守重要機密,如違反時,其所發(fā)生的損害,應由當事人負賠償之責。
(1)經銷商品及物品類的采購廠商、價格、進貨條件。
(2)加盟店的詳細經營內容,特別對進貨、銷售、資金的計劃具體內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項。
(十五)禁止事項
第十六條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為:
(1)從本部進貨商品,提供給非加盟店。
(2)加入本組織以外的同業(yè)連鎖店。
(3)毀損本組織的名譽。
(4)將本部所送的文件、情報無正當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約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各項事由時,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約。
(1)加盟店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前條的規(guī)定時。
(2)加盟店的經營虧損,繼續(xù)虧損六個月以上,經“紀律委員會”判斷無法改善經營狀態(tài)時。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經營者申請破產,或受強制執(zhí)行或執(zhí)行保全處分或拒絕往來處分時。
(4)與加盟店的經營者有關的加盟店發(fā)生經濟糾紛,因而加盟店的經營會受大影響時。
(5)對本部的債務履行,雖經勸告,仍不履行時。
(十七)除 名
第十八條 有下列事由時,本部得將該加盟店除名:
(1)對本規(guī)定有重大違反時。
(2)明顯妨礙本組織的信用時。
(3)妨礙正常的連鎖營運時。
(十八)退 會
第十九條 加盟店無論何時,均可退出本連鎖組織,而解除加盟契約,但至少應于三日前,以書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約解除后,應處理的事項
第二十條
(1)遵從本部指示,將店鋪內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稱撤除或抹消。
(2)遵從本部指示,將經售商品目標、價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還。
(3)本部指定的商標商品應予回收,其回收價格應服從本部的查定。
(4)對本部或其他加盟會員的債務要立即償還。
(5)實施上列各項所需一切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6)由于解除契約,發(fā)生具體損害時,應予賠償。
(二十)規(guī)章的修正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章的修正,須經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議通過的。 (二十一)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關于加盟店的營運,本規(guī)章或另訂的各種規(guī)則無規(guī)定時,即依據本部斟酌決定的。
三、加盟連鎖合同范例
第一條 ××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的關系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得以“××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yè)。
第三條 乙方為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guī)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zhí)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約締結同時,乙方應交附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人民幣×××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 乙方于簽約后,應接受甲方(企業(yè)統(tǒng)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布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辦理。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1.甲方對于乙方所屬的編制區(qū)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甲方對于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鑒及建議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應制造或開發(fā)采購商品及營業(yè)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5.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tǒng)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約定事項:
1.應遵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一切決議事項。
2.每月至少應撥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費用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此項活動并應交由甲方執(zhí)行的。
3.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商品、物品人民幣1萬元以上。
4.應遵守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給甲方。
5.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向甲方報備,以不破壞整體企業(yè)形象為原則。
6.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營業(yè)地點變更,代表人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九條 本合約解除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約基于甲、乙雙方相互信賴與理解的原則下訂的,對于本合約所訂事項亦應以善意方式予以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及甲方研訂。
第十一條 以上本合約諸條款,應相互確認而不能有所指責或不履行。本合約由甲乙雙方簽約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發(fā)給乙方下列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及遵守。
1.××連鎖機構組織章程。
2.經營決策委員會辦事章程及議事規(guī)程。
3.××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
本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乙份為憑。
(甲方)連鎖權授予者:××企業(yè)公司所屬××連鎖機構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證編號:
(乙方)連鎖權授受者:
代 表 人:
住 址:
身份證編號:
連鎖加盟店管理規(guī)范范文二:
一、加盟商資格
1、有意致力于**行業(yè),擁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度和個人品質,并且認同**公司的品牌文化和企業(yè)價值觀;
2、有必要的資金實力、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和可持續(xù)開發(fā)市場的能力;
3、有強烈的品牌意識、服務理念和主動配合公司總部規(guī)范化管理理念。
二、加盟流程
三、加盟政策
1、籌備支持:公司將向加盟商提供有價值的開店評估,包括投資預算、營運成本、業(yè)績預估、利潤回報、選擇評估等前期開店的市場可行性評估,降低投資風險;參與當地市場調查;進行專賣店地段評估;市場競爭環(huán)境等系列可行性分析,確保品牌成功導入;
2、裝修支持:公司從選址開始,從圖紙測繪、效果模擬、裝修要求、施工注意等各個方面,從全局到細節(jié),給予專業(yè)的指導與幫助,提供細致的服務,公司將在終端正常運營后給予裝修補貼;
3、培訓支持:公司將向加盟商及其員工提供專業(yè)的產品知識、陳列技能、專賣店管理的各項培訓工作,并在開業(yè)期間及后期管理,定期與不定期給予提供各類專業(yè)培訓支持。同時,公司免費提供《產品知識手冊》、《店長手冊》、《導購手冊》《陳列執(zhí)行手冊》;
4、產品支持:公司將結合店鋪的實際情況,給予產品方面配貨指導、價格指導、庫存指導等;公司在不同季節(jié)、不同節(jié)假日、周年慶等時節(jié)提供豐富多彩的促銷產品、禮品供加盟商選擇,以達到促銷的效果。
5、營銷支持:公司結合當地的消費實情及店鋪的銷售情況,策劃全年的營銷方案,包括開業(yè)、節(jié)日、換季等不同的時節(jié)、春秋兩次大型促銷等營銷方案,幫助加盟商把握市場動態(tài)及銷售契機,提高銷售業(yè)績;
6、巡店支持:公司派市場督導定期進行專業(yè)的店鋪陳列指導和幫助,提升店鋪的視覺效果, 維護品牌形象,幫助加盟商分析解決終端實際遇到的問題;
7、廣告支持:公司將在全國范圍內定期投放品牌推廣廣告,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譽度;
8、物流支持:公司將免費為客戶提供最合適的物流配送方式,為加盟商的貨品安全、準時到達提供最有效地保障;
9、零庫存支持:商品在3個月內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100%調換;
10、激勵機制:加盟商在完成約定的銷售指標任務,公司將給予加盟商相應比例的返點作為獎勵。
四、加盟商職責
1、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并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及管理,接受公司的日常督查;
2、在加盟合同約定區(qū)域內積極宣傳和推廣**品牌,并積極開發(fā)拓展市場;
3、加盟商是**公司在加盟區(qū)域內渠道、市場、客服的主體,承擔銷售、服務等事項;
4、無論加盟合同終止與否,均須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加盟商負責加盟區(qū)域市場調查和分析,及時反饋市場各類信息;
6、每個加盟商都要完成一定的任務。每年考察一次,接受**公司年度審核;
7、如果加盟商之間發(fā)生沖突,必須服從公司的協(xié)調。
五、解除、推出、轉讓機制
1、解除機制:即由于加盟商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公司因發(fā)展需要提出和加盟商解除加盟合作關系。
1.1當加盟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可提出與加盟商解除合作關系:
1.1.1缺少必要的加盟條件;
1.1.2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條款;
1.1.3違反相關規(guī)定且經公司勸告不能改正及不予以確實答復;
1.1.4加盟商財務狀況惡化、經營不景氣不能正常經營的;
1.1.5加盟商未經公司同意私自停止營業(yè);
1.1.6損害**品牌形象、聲譽、信用的言行。
1.2加盟解除過渡期為30天。解約過渡期滿,如加盟商無違反法律法規(guī)經營和有損于**品牌形象的行為,則于解約過渡期滿的15天內返還加盟保證金;如由于加盟商違反法律法規(guī)經營和損害**品牌形象,則**品牌有權沒收加盟保證金及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和品牌損失。
2、退出機制:即由于加盟商自身原因,提出與**取消加盟關系。
2.1加盟商如需退出加盟,需提前60天向**提出書面申請,經**進行情況調查,如加盟商無違反**加盟商制度,無損害**形象、聲譽、信用的行為,**允許加盟商退出加盟。
2.2加盟退出過渡期為30天。退出過渡期滿,如加盟商無違反法律法規(guī)經營和有損于**品牌形象的行為,則于退出過渡期滿的15天內返還加盟保證金;如由于加盟商違反法律法規(guī)經營和損害**品牌形象,則**品牌有權沒收加盟保證金及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和品牌損失。
3、轉讓機制:即由于加盟商自身原因,提出將加盟區(qū)域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加盟商。
3.1加盟商經營一段時間后,如需轉讓給他人經營的,在其與**無任何債權、債務的前提下(如有債權債務未清的,則不具備轉讓資格,**可根據實際情況將該授權加盟地區(qū)的加盟經營權收回,解除加盟),原加盟商可提出書面申請給**,待審核認可后,加盟商才可辦理相關轉讓手續(xù),否則轉讓無效。
六、附則
1、**公司擁有本制度解釋權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雙方協(xié)商的補充文件辦理。
3、加盟商必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有違反本制度,**公司有權終止加盟,解除加盟關系。
4、**公司與加盟商之間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協(xié)商一致的,則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定。
5、本制度作為加盟合同之附件與加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連鎖加盟店管理規(guī)范范文三:
為了更好管理公司的企業(yè)形象,擴大“”品牌的知名度,公司將對所有的加盟店實施統(tǒng)一管理。
1、總部是連鎖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并擁有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不限于商標、專利、外觀設計、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營銷相關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宣傳推廣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等外觀設計的知識產權;
3)產品:包括總部自行設計、研發(fā)的產品及與總部建立營銷合作關系的其他廠家的產品。
2、店內、店外要求統(tǒng)一具備識別形象。
3、加盟店需配置傳真機、電腦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yè)務聯(lián)系。
4、加盟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xù),確保加盟店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依法納稅,加盟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5、加盟店實行總部制定的統(tǒng)一價格,如需調整價格需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由總部批準后方可實行。
6、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者違約造成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yè)形象損壞的,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7、總部對各加盟店實行“款到出貨”制度且加盟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8、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向加盟店提供統(tǒng)一的鋪面設計方案,并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統(tǒng)一安排制作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價格牌及購物膠袋等),首批免費,以后加盟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制作費。
9、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加盟店在的當地經營權,實施區(qū)域保護,避免惡性競爭。
10、加盟店必須直接從總部進貨(特殊情況由總部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加盟店),對于因不遵守規(guī)定而造成的產品積壓等問題總部不予處理。
11、加盟店在收到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產品必須于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于質量問題(運輸途中損壞的由配送公司負責)必須于驗收后3內申請退回更換,逾期不予更換。
1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加盟店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
13、加盟店需按月向總部提供銷售情況統(tǒng)計分析報表以及庫存情況,以便總部制定下一步銷售計劃。
14、總部對加盟店實行長年開通服務熱線電話,以幫助解決遇到的問題。
以上管理辦法是總部對各加盟店的統(tǒng)一要求,望大家能自覺遵守,并能攜手共樹企業(yè)美好形象,共同達到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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