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登記方法
記賬憑證的填制依據是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基礎,除結賬與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記賬憑證登記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記賬憑證登記方法
一、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方法
1.格式
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采用三欄式或多欄式的訂本式賬簿。
2.登記方法
(1)庫存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庫存現金的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其中:借方是根據庫存現金的收款憑證或銀行存款的付款憑證登記;貸方是根據庫存現金的付款憑證登記。
(2)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其中:借方是根據銀行存款的收款憑證或庫存現金的付款憑證登記;貸方是根據銀行存款的付款憑證登記。
二、總分類賬的登記方法
1.格式
總分類賬采用三欄式或多欄式的訂本式賬簿。
2.登記方法
總分類賬的登記方法取決于賬務處理程序,由于賬務處理程序的不同而不同,可根據記賬憑證直接登記,也可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還可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
三、明細分類賬的登記方法
1.格式
明細分類賬一般采用活頁式賬簿,也有采用卡片式賬簿(如固定資產明細賬)。
明細分類賬的格式根據經營管理的要求及經濟業(yè)務內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格式。
(1)三欄式明細分類賬。三欄式明細分類賬是在賬頁內只設“借方”、“貸方”、“余額”三個金額欄的明細賬。它適用于只要求提供價值指標的賬戶,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實收資本等賬戶的明細分類賬。
(2)多欄式明細分類賬。多欄式明細分類賬是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yè)務的特點,在借方欄或貸方欄下設置多個欄目用以記錄某一會計科目所屬的各明細科目的內容。一般適用于成本、費用類的明細賬,如: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營業(yè)外收入、利潤分配等賬戶的明細分類賬。
(3)數量金額式明細分類賬。數量金額式明細分類賬是在賬頁的“借方”、“貸方”、“余額”各欄中再分別設置“數量”、“單價”、“金額”欄目的明細賬。它適用于既要提供價值指標又要提供數量指標的賬戶,如:原材料、庫存商品、產成品等賬戶的明細分類賬。
(4)橫線登記式明細分類賬。是將每一相關業(yè)務登記在一行,從而可依據每一行各個欄目的登記是否齊全來判斷該項業(yè)務的進展情況。此明細分類賬適用于登記材料采購業(yè)務、應收票據和一次性備用金業(yè)務。
2.登記方法
逐日逐筆登記:固定資產、債權債務等明細賬。
可逐日逐筆登記也可定期匯總登記的是:庫存商品、原材料、產成品手法明細賬以及收入、費用明細賬。
記賬憑證的主要意義
任何單位,每發(fā)生一項經濟業(yè)務,如現金的收付,物資的進出,往來款項的結算等等,經辦業(yè)務的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認真填制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的日期、經濟業(yè)務的內容,并在會計憑證上簽名蓋章,有的憑證還需要加蓋公章,以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任。一切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審核,只有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做為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對于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發(fā)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
1、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根據
每個企業(y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fā)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經濟業(yè)務。會計部門要及時正確地記錄這些經濟業(yè)務,必須依據會計憑證。每當發(fā)生經濟業(yè)務時,必須填制相應的會計憑證。一般地說,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在哪里,會計憑證就在哪里填制。這樣可以正確及時地反映各項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及完成情況。隨著經濟業(yè)務的執(zhí)行和完成,記載經濟業(yè)務執(zhí)行和完成情況的會計憑證就按規(guī)定的流轉程序最終匯集到財務會計部門,成為記賬的基本依據。
2、審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fā)揮會計的監(jiān)督作用,使經濟業(yè)務合理合法
通過會計憑證的審核,可以監(jiān)督各項經濟業(yè)務的合法性,檢查經濟業(yè)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企業(yè)目標和財務計劃;檢查經濟業(yè)務有無違法亂紀,違反會計制度的現象,有無鋪張、浪費、貪污、盜竊等損害公共財產的行為發(fā)生;可以及時發(fā)現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時加以制止和糾正。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憑證可以強化經營管理上的責任制
任何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都要由經管人員填制憑證并簽字蓋章,這樣,就便于劃清職責,加強責任感;并便于發(fā)現問題,查明責任,從而有利于加強與改善經營管理,推行經濟責任制。
記賬憑證的附件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對附件應當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后面。(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然后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于查找;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然后在其他記賬憑證后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后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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