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好你的項目
一個公司里要處理的事情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重復的,我們要日復一日認真地做。例如銷售人員給客戶打電話,客服人員為客戶提供幫助,管理者做招聘,對下屬做業(yè)績評價,給下屬做培訓等。另一類是一次性的,例如給銷售人員定制度,改變銷售流程,給銷售人員重新劃分區(qū)域,給客服人員定原則和標準,推出新產品,設計公司的技術架構,導入員工晉升體系等。
很多時候要做的事情雖然是重復的,但重復的周期長過一年,以至于我們感覺它是一次性的,例如每年年底要做的預算,我們也可以把它歸到第二類里。
第一類事情通常屬于我說的“管”的領域,第二類通常屬于“理”的范圍。大部分公司第一類事情做得比較好,因為這些事情都是眼前的事情,看得見摸得著,如果不做或做不好,結果馬上就顯現出來,逼迫管理者做出反應。大部分公司第二類事情做得不好,因為這些事情很模糊,不好定義,也沒有時間壓力,做與不做短期內影響都不大,因而很容易被忽略。或者它雖然被注意到,但日常工作一多起來,就被大量的瑣事給淹沒了。
但問題是管理者不把第二類事情做好,自己就不得不投入越來越多的精力去“管”第一類事情,時間久了,規(guī)模大了,自己的部門就變得無法管理。所以管理的關鍵在于“理”,在于梳理好大的事情,如方向、模式、產品、組織、人員、流程,在于造出好的系統(tǒng),讓在這個系統(tǒng)中的人即使管理者不在場也無法做出太差勁的結果。這正如一位管理大師所說,我們需要的管理者不是“報鐘人”,而是“造鐘人”。
如何才能把管理的“理”做好?
一是認識到“理”比“管”重要,二是管理好自己領域里的第二類事情,也就是那些需要“理”的事情。而管理好第二類事情的關鍵是做好項目管理,因為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事情只有被你清晰地作為項目定義出來,才能被真正地做好。
項目管理能力并不是技術管理人員的專利,而是每一個管理者都要具備的基本功。要做好管理類的項目管理并不難,我們只需要把握好以下五件事情:
1. 清晰地定義要做的事情;
2. 明確項目的負責人;
3. 明確給出項目結束時間;
4. 明確項目的里程碑,即什么時間有什么階段性的成果;
5. 定期(例如每周)討論項目進展,直到項目完成。
做什么?誰負責?什么時間完成?這是項目管理的關鍵問題。抓住了這幾條,項目的成功就可以期待。而對管理者個人成長來說,做一個重要項目的負責人絕對是一個表現自己能力最好的機會。有經驗的管理者也會不斷定義出合適的項目放手給自己的下屬去做,以便檢驗下屬的能力和發(fā)現下屬的潛力。
尊敬的管理者:不要沉醉于做好日常管理的喜悅之中,或者陷入與日常管理問題搏斗的泥潭。學會定義更重要的項目,學會管理好真正重要的項目,你才能再上一個更高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