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事假工資怎么算
請事假工資怎么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國職工工資理應獲得一個較高水平的增長,但現實并非如此。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請事假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請事假工資計算方法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于事假并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guī)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對于員工請事假怎么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guī)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但根據《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pide;月計薪天數(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pide;21.75×事假天數。按照上述規(guī)定,肖某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自身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護,則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獲得幫助。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15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一般公司事假工資計算:
(一)按照事假當月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即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計薪日,得出日工資金額。這樣做的缺點是,每月的計薪日不一致,當工作日少的月份請事假扣除的工資會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請事假就相對劃算;
(二)按照全年月平均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計薪,拿365天減去休息的天數,得出261個計薪日,分到12個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個國定假日不工作,卻計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這樣做的缺點是,當員工在7、8月這樣工作日較多的月份請很多事假,你會發(fā)現他的工資是不夠扣的,而在2、10月這樣國定假較多的月份請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國定假薪水,他不用上班也會有工資。
請事假工資的規(guī)定
我國勞動法規(guī)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guī)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于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guī)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間內由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據以上相關規(guī)定,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數扣除相應的日工資,即: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應扣除的事假工資
病假期間應支付的工資: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0.8÷21.75×病假天數=病假期間應支付的工資
工資計算的內容
工資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行業(yè)規(guī)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1]
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后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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