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產假工資算法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寧波產假工資算法,希望能幫到你。
寧波產假工資算法
寧波市生育保險金領取過程
直接就進到各區(qū)縣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領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辦理申領手續(xù)時需在柜臺填寫《辦理生育保險申請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填好后領一個號碼,等叫到號碼后去相應的窗口辦理。工作人員會審核你的資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險金的金額,大約兩個星期后錢就會匯入帳戶。
寧波市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guī)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寧波市生育婦女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標準為: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3000元;(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生育醫(yī)療費補貼為300元。
寧波產假工資的內容
根據新修改的《寧波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yōu)惠待遇;即98+30=128天。
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本人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全部參保職工前10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數(shù)。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用人單位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和《寧波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guī)定應發(fā)的產假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例如她的繳費基數(shù)是2520,因為是剖腹產,所以產假4個半月。所以她領到的總金額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順產的JM,就是鄭州嬰兒游泳館補貼總額=繳費基數(shù)*4(順)+3000
寧波產假的規(guī)定
產假
2012年發(fā)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我國原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可以請產前假或保胎假,由醫(yī)院出具證明,按照病假發(fā)放薪資。)
國務院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guī)范了產假待遇。
流產假期
2012年發(fā)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規(guī)定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產假。
原規(guī)定中,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生育保險
2012年發(fā)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規(guī)定,規(guī)定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原規(guī)定中 沒有就生育保險以及生育的費用、津貼等作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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