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工資結算
勞動合同法工資結算
合同法定解除條件是指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履行完畢之前,依照法定事由,通過合同當事人的一方意思表示致使合同權利義務消滅的權利。下面學習啦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勞動合同法工資結算,希望能幫到你。
勞動合同法工資結算
單位在試用期解雇人員,要提供相關證據(j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在補償金之外,要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金.
按實發(fā)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工資的應付計算
應付工資的計算是工資結算工作的核心,工業(yè)企業(yè)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組成項目計算對每個職工的應付工資額。
1)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按考勤記錄登記的職工出勤、缺勤天數(shù)和每人的工資標準進行計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兩種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論各月日歷天數(shù)多少,只要職工出滿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標準工資,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資應從標準工資中扣除。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計時工資=標準工資-缺勤應扣工資
缺勤應扣工資=事假和曠工天數(shù)×日工資率+病假天數(shù)×日工資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資率是職工每日應得平均工資,一般有兩種計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歷天數(shù)30天計算:日工資率=標準工資/30
依照這種方法,廠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照付工資,如缺勤時間跨越廠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視為缺勤,照扣工資。
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shù)21.17天計算:日工資率:標準工資/21.17
依照這種方法,廠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付工資,如缺勤時間超過廠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扣工資。
2)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按產量記錄和計件單價進行計算的。產量包括合格品的數(shù)量和料廢品數(shù)量,料廢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導致的廢品。
計件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計件工資=(合格品數(shù)量+料廢品數(shù)量)×計件單價
計件工資按計件對象不同分為個人計件工資和集體計件工資,集體計件工資以班組為計件對象,按上述方法計算出的計件工資為小組集體應得工資總額,集體計件工資還應在小組組員之間分配,計算出個人應得工資。
3)加班加點工資、經常性獎金、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及特殊情況下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應按加班時間、工資率及有關規(guī)定計算;獎金按企業(yè)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計算;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規(guī)定計算。
4)職位補助
勞動合同工資的計算方法
新華網1月10日消息 勞動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發(fā)布《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通知對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以及工資折算辦法進行了調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fā)2008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j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guī)定,全體公民的節(jié)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 據(jù)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shù)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shù)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guī)定的11天法定節(jié)假日。據(jù)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fā)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0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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