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什么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那么你對侵權行為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侵權行為的內(nèi)容,希望大家喜歡!
侵權行為的概念
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guī)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guī)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受害人的過錯
受害人的過錯,是指受害人對侵權行為的發(fā)生或者侵權損害后果擴大存在過錯。
三、正當防衛(wèi)
正當防衛(wèi),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財產(chǎn)、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所實施的不超過必要限度的行為。
四、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財產(chǎn)、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較小損害的行為。
五、受害人的同意
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權行為或者損害后果發(fā)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擔某種損害后果的明確的意思表示。
侵權行為的特征
單方實施
侵權行為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而發(fā)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于事實行為。
民事違法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這里所謂的法定義務?!睹穹ㄍ▌t》第5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對于物權、人格權等絕對權而言,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一般義務。這種一般義務是侵權行為所依據(jù)的法定義務的主要來源。另外,債權也可以成為侵權行為所侵犯的對象,但在構成要件上,需要更高的門檻。
其次,這里的法定義務還包括法律賦予某些特定主體的特別義務,例如,《侵權責任法》第37條第1款規(guī)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肚謾嘭熑畏ā返?8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傷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麑W?;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肚謾嘭熑畏ā返?9條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蚱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據(jù)此,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教育機構對在該機構中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有教育、管理義務。再例如,勞動法規(guī)定的有關勞動安全保護義務。如果違反這些法定義務,義務人則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再次,這里的法定義務也包括侵權法所設定的某些具體作為或者不作為的義務,例如《民法通則》第125條規(guī)定,在公共通道上挖坑、修繕時,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侵權責任法》第91條第1款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秀山安裝地下設施等,這種設定明顯標志的就是一種強制性的作為義務。如果行為人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就違反了作為義務,對他人因此造成的損害應當曾但侵權責任。
加害他人
侵權行為的對象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chǎn)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于侵權行為法保護的范圍。
應擔責任
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后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看過“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