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社基礎知識
農信社基礎知識
農村信用合作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農村信用合作社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農信社的機構性質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fā)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yè)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chuàng)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yè)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fā)展直接相關。由于農業(yè)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jié)性、零散、小數額、小規(guī)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fā)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于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農民入股組成,實行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yè)、農民和農村經濟發(fā)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組織和調節(jié)農村基金,支持農業(yè)生產和農村綜合發(fā)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信社的機構特點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yè)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并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yè)務經營的執(zhí)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于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fā)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后隨著經濟發(fā)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yè)銀行貸款沒有區(qū)別。
3、由于業(yè)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yè)務手續(xù)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guī)定,組織和調節(jié)農村基金,支持農業(yè)生產和農村綜合發(fā)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信社的得管理體
所有人
早在50年代,人民銀行在農村的網點就改為了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宗旨是“農民在資金上互幫互助”,即農民組成信用合作社,社員出錢組成資本金,社員用錢可以貸款。
但是這個信用合作社,從來都不是農民自愿組成的,而是官方一手操辦的。最初的信用社,大部分出資來自國家,農民的出資只占很少部分。50多年來信用社的體制雖然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但“官辦”是一以貫之的。2004年左右,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資金(央行就拿了1650億)給信用社的虧空買單。所以說信用社的產權并不模糊,它的所有人就是政府。
管理人
信聯社與單個信用社的關系,就相當于總行與支行的關系。一個縣里有縣聯社,一開始縣聯社歸農業(yè)銀行管;1996年之后又歸人民銀行管;1999年之后人民銀行又逐步組建了地(市)聯社,縣聯社又歸地(市)聯社管;2003年之后,人民銀行退出,取消地(市)聯社,把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權交給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聯社,省聯社管著縣聯社。
到此為止,從經濟和法律角度講,每家縣聯社都相當于一家獨立的銀行(企業(yè)),實際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內的縣聯社共同入股,組建了省聯社,所以省聯社其實還是縣聯社的“兒子”;從行政角度講,每家縣聯社又都是一個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門,而省聯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門,所以省聯社是縣聯社的“老子”。因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導致經濟上省聯社也成了縣聯社的實際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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